冠状动脉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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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宝鸡市民政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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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核算家庭收入

1.科学核算务工收入。

对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人员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未如实申报的,收入依据个人劳动力系数、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务工时间计算。即,城乡居民务工收入=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系数×务工时间,因新冠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者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无法就业或返乡的,劳动力系数按照“0”予以核算。

2.分类计算务工时间

全市分城市、农村两个层面、三类地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为一类地区,凤翔县、岐山县、眉县、扶风县为二类地区,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为三类地区。城市户口年均务工时间按8个月计算,农村户口务工时间按一类地区年均8个月、二类地区年均7个月、三类地区年均6个月计算。

3.如实核算赡养费用。

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原则上按赡养(抚养、扶养)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无法律文书规定的,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可支配收入的10%进行计算。

适当豁免家庭财产

1.豁免的对象

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或因学、因灾等情形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2.豁免的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的,在家庭财产收入核算时可适当予以豁免①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总和人均未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7倍的;②一般价位的空调、冰箱、洗衣机、手机、电视、电脑等必须的生产生活用品③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未超过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5倍(含5倍)且能提供有效票据的(二手车以交易市场正式票据为准);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非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未超过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15倍(含15倍)且能提供有效票据的(二手车以交易市场正式票据为准)。④城市家庭仅有一套商品房且为贷款购买的;有两套商品房(只能有一套贷款购房),且每套面积均未超过90(含)平方米的;⑤农村家庭除宅基地外拥有一套商品房(含贷款购房)且未超过90(含)平方米的。

3.豁免的特殊情形

家庭拥有超标准财产后遭遇重大灾害、重度残疾、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且因住房、家电等财产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变现的。

严格界定家庭共同生活成员

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共同生活应当综合考虑共同居所、共同享受家庭权利、共同承担家庭义务、家庭共同财产、相互扶助关爱、持续时间等因素。

01

成年未婚子女户籍迁出、与父母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不计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大学生就学期间户籍迁出的除外),只按规定核算一定的赡养费。

02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或者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可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将其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03

同一县区户籍与居住地不在一起的,在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申请(含空挂户,保障性住房除外)。在本市范围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区,本人因病、因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照料护理的,可在户籍所在地镇(街)申请。

合理扣减刚性支出

1.因学个人负担费用扣减:

对家庭成员中有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就学期内每年学费低于元的据实扣减,高于元(含)的按元扣减(以学校出具的正式票据原件为准),每年生活费按照元扣减。

2.必要的就业成本扣减

对家庭成员中有就业人员的,按照务工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

3.因病个人负担费用扣减

申请日向前延伸一年内,家庭成员有因病住院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策后,根据《结算单》(原件)对个人自负合规费用予以扣减;门诊慢性病治疗以及透析、化疗自负费用据实扣减;患有重大疾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相关资料,按照元予以前置扣减。

及时落实分类施保

1.对低保对象中重度残族入重病患者,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经镇(街)民*办、县(区)区民*局审核无误后,于次月落实分类施保。

2.根据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提醒,对低保对象中0周(合)以年人本月落分类保18岁(合)以上未成年人本月停发分类施保。

3.对低保家庭中的新生婴儿,根据该家庭提供的户籍证明资料,经镇(街)民*办、县(区)民*局审核无误后、结合动态管理,于次月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

附:门诊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种类

1.门诊慢性病(60种)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症门诊透析;脏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血液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治疗;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运动神经元病;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丙肝(聚乙二醇干扰素);原发性高血压病或者高血压Ш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病*性肝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梗塞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有心衰);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心肌病(原发性);肺源性心脏病;消化性溃疡;肝硬化;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甲亢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系统性硬化症;多发性硬化;运动神经元病;精神分裂症;脑卒中后遗症(有功能障碍);尘肺;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合并有大关节或3个以上小关节功能障碍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肺源性心脏病;癫痫;脑瘫;支气管哮喘;银屑病;白塞氏综合症;阿尔兹海默综合症;强直性脊柱炎;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类风湿病等。

2.重大疾病(36种)

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儿童先心病(即: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急性心肌梗死;神经母细胞瘤;淋巴瘤;骨及软组织肉瘤;地中海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术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者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帕金森病;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躁狂抑郁症);耐多药肺结核;严重的Ⅰ型糖尿病(或非Ⅰ型糖尿病,但有心、肾、眼、神经系统等器官并发症之一的);重度肌无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残疾期强直性脊柱炎;脑瘫;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重症脑梗死;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系统性红斑狼疮;残疾期类风湿(关节肿大,变形,不能完成大部分的日常工作或活动);骨髓灰质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度);肝腹水;股骨头坏死等。

THE

END

供稿:范金萍

编辑:杨志强

校对:李晓*

审核:查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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