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动脉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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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工作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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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保所、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兵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意见》(兵人社发〔〕70号)和《关于印发兵团职工医保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77号)精神,结合师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在主题教育期间集中力量解决医疗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研究决定,于年10月至12月开展新发生慢性病人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人员范围

师市统筹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患有慢性病人员,含异地居住人员和灵活就业参加医疗保险人员,

不含医疗关系转回上海的回沪人员。

二、申报慢性病病种及相关要求(一)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隐匿性、心绞痛型除外);2.肺源性心脏病;3.风湿性心脏病;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5.高血压病合并并发症;6.糖尿病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7.恶性肿瘤(门诊非放化疗治疗);8.肝硬化;9.慢性病*性肝炎;1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1.肾病综合症、慢性肾脏病三期及以上;12.精神病;13.类风湿关节炎;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系统性红斑狼疮;16.重症肌无力;17.血友病;18.耐多药结核病;19.癫痫;20.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21.痴呆(含阿尔茨海默症);22.帕金森氏综合症。(二)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隐匿性、心绞痛型除外);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3.高血压合并并发症;4.糖尿病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5.肝硬化;6.慢性病*性肝炎。(三)相关要求。以上慢性病人员申报时,需医院详实住院病历,无病历者不能报名。每人限申报两种慢性病病种,报两种病种者需要提供两份病历、两份申请表。个别病历可能需要现场体检,病历反映不全、通知后不能参加现场体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本人承担,不再另行鉴定。恶性肿瘤患病人员,门诊慢性病和门诊大病只能享受一种待遇。三、鉴定时间年10月8日——年11月23日为宣传、报名、资格初审阶段。各团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到连队和社区,各团社保所负责报名、初审工作。其他各参保单位需指定专人(建议为社保经办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报名、初审工作。年11月24日——年11月25日为各单位汇总、上报慢性病鉴定个人申请表和个人相关病历材料阶段。年11月26日——年11月30日为师市医疗保障局汇总、编号和分组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14日为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阶段。年12月15日——年12月22日为鉴定结果公示阶段(各团人员由社保所公示、其余人员由师市社保局公示)。年12月底印发年新增慢性病人员文件。四、鉴定程序1.各团社保所、各参保单位负责慢性病人员申报和资格初审,填写登记表格,收集、装订住院病历及相关材料。其中,团场退休住博乐市人员在社保局师直所(博乐市团结路原师社保局服务大厅)报名、博乐城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在所在社区报名、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处报名,其他人员到双河市师市*务中心8号医保窗口报名(报名-)。2.各单位将鉴定材料有序整理,上报到师市社保局医保部。3.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依据病历进行鉴定,需现场进行体检的由医保局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4.公示鉴定结果后,下发年新增享受慢性病待遇人员文件,新鉴定符合条件人员自年1月起享受慢性病待遇。五、其他事项1.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本次鉴定宣传工作,要做到人人皆知,不漏一人,特别是退休和异地居住人员。2.各单位要做好报名、初审等工作。申请表需电子填写,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申报病种及联系电话时要准确。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名汇总表要分开填写,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便于后期编号、分组和金保系统录入。电子版已经上传至师市社保经办群,可自行下载或与报名业务人员联系拷取。3.师医院要做好慢性病人员住院管理,医疗保障局将对慢性病人员病历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的医疗行为将先拒付医保基金,再按照《社会保险法》进行2-5倍处罚,并对医师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严肃处理。4.各参保经办人员填写《兵团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第五师×单位慢性病人员申请鉴定汇总表》时,申请表要由本人签字,鉴定意见处不填(由鉴定医疗专家填写)。5.报名业务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师市社保局师直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团社保所附件:1.《第五师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2.《第五师××单位慢性病人员申请鉴定汇总表》

第五师双河市医疗保障局

年10月7日

作者:杨煜编辑:韩静编审:白若宏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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