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动脉综合症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重疾不重轻症不轻还是要详细看规定
TUhjnbcbe - 2020/11/17 16:26:00
李从悠 http://www.zbmaibu.com/zjtd/76.html

乘着年底各家保险公司开门红打的如火如荼的时候,本人来逆风飞扬下说的和开门红不想关的事情。毕竟,与众不同和标新立异,相比较于装逼,听起来可是拉风多咯!

故事的开端源于上周本人去给客户递送合同的时候,客户详细看了下所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当看到重疾和轻症的病种定义时,感叹了一句:“病种这么多又怎样呢?现在看来,这些重大疾病也没那么恐怖;倒是这些所谓的轻度疾病,一个个看起来不算轻度啊,到了这程度的轻度疾病,怕是也要花十几万吧”?本人当时楞了一下,然后说了句感觉很欠打的话:“此重疾非彼重症,彼轻症非此轻疾嘛”!说完心中就一万匹草泥马奔跑而过了还好这位客户是大学老师,她愣了下回了一句:“此话怎讲”?然后我们就愉快的探讨了下专业知识了

现在就来解释下我这句逆风飞扬装逼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此重疾非彼重症,彼轻症非此轻疾”,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众所周知,从15年费改开始,市场上重大疾病保险呈现出以下几种态势:

1、疾病种类不断增加,重大疾病病种从之前的30-50种增加到60-80种,个别甚至突破了种。

2、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从原来的只有身责任和重大疾病责任扩大到包含全残、疾病终末期和轻度疾病责任。

3、费率不断下调,同等年龄段相同责任的产品其保费呈下滑趋势。(请注意我标黑加粗的字体,某些代理人一味的混淆产品责任和年龄,我这里不想再说第二遍!)

4、附加服务越来越完善,从早期的电话医生到现在的就医绿色通道,应有尽有。

以上变化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还是病种、责任和费率的变化,毕竟这是重大疾病保险的核心要素。那么问题就来了,类似于本人客户提到那样问题——“重疾不重,轻疾不轻”和“是不是病种越多就越好”,该怎么看待呢?

回到我说的那句话“此重疾非彼重症,彼轻症非此轻疾”,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们来看下重大疾病保险中重疾的定义,我以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癌症来做对比:

这是大多数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对于恶性肿瘤的定义,从这段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重大疾病保险对于恶性肿瘤的定义,是一种状态的定义,也就是说只要确定出现了以下症状:恶性细胞开始摆脱控制破坏周边组织、可以转移了,就符合条款定义。而通常我们在生活中见到一个人确诊重症的状态时候,很多是已经进入晚期,比如肝癌:

肝癌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来,早期其实是没有什么明显症状的,直到中晚期,才会有明显的表现,但是显然,这个时候,来不及了

换句话说,其实在恶性肿瘤的早期阶段,如果通过积极仔细的检查发现并治疗的话,很多癌症是可以避免甚至杜绝的,类似于甲状腺癌这样的癌症,只要发现的及时,手术后复发概率极低。这也就是本人所说的“此重疾非彼重症”的原因,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其实没有我们平时生活中想象的那么严重情况。这也表明,定期体检是多么的重要,而中国老百姓的体检,简直就是噩梦啊

那怎么理解“彼轻症非此轻疾”这句呢?通常我们说到轻症,第一反应就是比较轻微的、不严重的、小手术就可以解决的疾病。没错,医学上的对于轻症,或者说轻度症状、早期症状是这么解释的:

这段描述可以看出来,轻度症状是指疾病的早期或者极早期,在体征上出现不适的时候的表现,可以看做是身体对我们的警告,甚至可以认为这个时候还没有疾病症状,这是轻症的定义。那么轻度疾病呢?

重大疾病保险中的轻度疾病,全称是“危重疾病的轻症状态”,是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重要补充责任。请注意我的表述,这里的轻疾前提已经是危重疾病了,只是它的轻症状态。换句话说,是重大疾病的早期形态了,在条款中的定义也很清楚:

在“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这条定义中,明确写明“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给付标准”,说明轻度疾病都是针对重大疾病早期症状的赔付,其实已经可以认为“身患不轻的疾病了”所以本人将其描述为“彼轻症非此轻疾”。

如此看来,貌似重大疾病和轻度疾病都是不小的疾病,只不过是症状的早晚不同咯,那么第二个问题来了:病种是不是越多越好?恨不得重疾种轻症0种?来看一下一张分析表:

从上图可以看出,两家保险公司的策略都是在增加病种,华夏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的重疾病种从61种增加到种,轻疾病种从15种增加到50种;平安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的重疾病种从45种增加到80种,轻疾也实现了从无到20的突破,但是费率的问题就大相庭径了,更不说产品责任上华夏人寿还占据优势......

所以在本人看来,病种增加是好的,但是如果前提条件是费率和责任没有优化,那我宁愿不要这些增加。毕竟,按照年4月3日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所要求: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换句话说这六种重疾必须包含,其余19种选择使用,但使用时名称定义顺序都要符合规范要求且要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添加的疾病之前,并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以上25种重大疾病,基本涵盖了日常96%的重大疾病,如果说真是得了那种罕见的、没听说过的重大疾病,不在这25种范围内,那我也只能

当然,现在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上都有60-80种重疾,种的也有不少,这点广大人民群众还是放心,排除掉可能重复或者拆分,只要费率性价比优良,病种当然是多多益善是吧?

至于轻度疾病,本人请大家一定记住这三句话:9种病、多次赔、不太贵。什么意思?听我给你说。

由于轻症的种类和规定,目前还不像重疾那样由国家统一标准,所以各种产品鱼龙混杂,参差不齐。没关系,关键的轻症记住这9种就好: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轻度面积Ⅲ度烧伤

视力严重受损

其中,前4项分别对应了重疾种类中高发的癌症、心脏病、脑中风,是非常重要的,重中之重。

轻症罹患的几率远高于重疾,复发率也更高,所以轻症的多次赔付就显得很有实际意义。目前,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都支持轻症的多次赔付和轻症豁免。当然,轻症的多次赔付,都限定于不同系统不同病种,也有间隔期的要求,一定要注意仔细阅读保障条款,不能只看表面的赔付数字。

至于费率,大多数包含轻症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并没有显著增加这一块的保费,这也是年费改以来的一个显著标志。各大保险公司也都认可由轻重疾病组成的重大疾病保险,才是完整有效的重大疾病保险。

说了这么多,现在大家对于15年费改后的重大疾病保险应该有个基本认识了吧?在挑选此类产品的时候,不要只看表面数字、单纯追求数量的增加,而要综合分析,才能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当然,如果有选择综合症的朋友,不妨看看我们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疾不重轻症不轻还是要详细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