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动脉综合症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第一医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TUhjnbcbe - 2021/1/16 6:07:00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0号),医院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医管栏目下载),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问题及时报我委。


  联系人:医*医管局罗庆华、胡瑞荣、王毅


  电 话:-、


  传 真:-


  邮 箱:bmayl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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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2.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年4月11日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一、部门设置


  医院的业务和管理职能,设置行*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三大类部门,医院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置。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第27号)、《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发〔〕50号)、《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发〔〕号)、《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发〔〕23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发〔〕31号)、《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卫医*发〔2〕99号)、《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发〔〕31号)《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6号)、《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4号)等文件要求,基本科室设置如下:


  (一)临床科室。


  1.内科。科室内设置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学、内分泌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2.外科。科室内设置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3.妇产科。科室内设置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等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4.儿科。科室内设置新生儿专业组,也可根据需求开设相应科室。


  5.眼科。


  6.耳鼻咽喉科。


  7.口腔科。


  8.皮肤科。科室内设置皮肤病和性传播疾病专业组。


  9.精神科。开设精神卫生或临床心理门诊,根据需求确定是否设置住院床位。


  10.感染性疾病科。


  11.急诊医学科。


  12.麻醉科。


  13.重症医学科。


  14.康复医学科。


  15.中医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可使用跨学科科室名称,如“眼耳鼻喉科、五官科”。


  (二)医技科室。


  1.医学检验科。科室内设置临床体液、血液,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血清学等专业组。


  2.医学影像科。科室内设置X线诊断、CT诊断、核磁共振成像诊断、超声诊断、心电诊断、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等专业组。其中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可根据需求单独设置超声影像科、心电图室。


  3.病理科。


  4.药剂科(或药学部)。


  5.输血科。


  

二、人员配置


  (一)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至少1:1.3。


  (二)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理人员之比至少1:0.6。


  (三)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护士之比至少1:0.4。


  (四)工程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职称占一定比例。


  

三、医疗技术水平


  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相关专科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以及常见肿瘤的规范化治疗和镇痛治疗的需要。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部门有关规定。具体掌握以下基本医疗技术:


  (一)临床科室。


  1.内科。


  (1)呼吸内科。


  1)呼吸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分级与规范化治疗。


  3)肺炎和COPD急性加重期的病原学检查及抗感染治疗。


  4)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


  5)大咯血的规范化诊疗。


  6)自发性气胸、张力性气胸的规范化诊疗。


  7)急、慢性呼吸衰竭的规范化诊疗。


  8)呼吸道传染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9)急性肺栓塞的诊断、初步治疗与转诊。


  10)肺功能检查。


  11)纤维支气管镜检查。


  12)血气及酸碱平衡检测。


  (2)消化内科。


  1)消化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急性胰腺炎的规范化诊疗。


  3)消化道大出血的规范化诊疗和综合抢救,包括急诊内镜诊断及内镜下止血药物喷洒、钛夹钳夹等止血治疗。


  4)功能性胃肠道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5)肝硬化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6)胃癌、结直肠癌、原发性肝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


  7)胃镜、结肠镜检查。


  8)规范开展内镜下取异物、内镜下息肉圈套摘除术及电灼术等治疗技术。


  (3)心血管内科。


  1)心血管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心脏骤停、心源性休克、急性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危象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急性心肌梗塞的规范化药物溶栓治疗。


  4)常见心律失常的规范化诊疗。


  5)高血压的诊治(包括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高血压规范化治疗)。


  6)慢性心功能不全的规范化诊疗。


  7)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规范化诊疗。


  8)静脉临时起搏技术。


  9)埋藏式心脏起搏植入术。


  (4)内分泌科。


  1)内分泌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甲状腺危象、黏液性水肿昏迷、垂体危象、低血糖症、糖尿病酮症酸中*、糖尿病非酮症性高渗综合征、乳酸酸中*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单纯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状腺炎、甲状腺结节和甲状腺肿瘤的规范化诊疗,甲亢危象的识别和处理。


  4)糖尿病的诊断、分型、规范化治疗;医源性低血糖、糖尿病酮症酸中*和高渗性非酮症昏迷的规范化诊疗。


  5)代谢综合征的规范化诊疗。


  6)可开展内分泌相关检查:甲状腺素(TSH)、甲状腺激素(T3、T4、FT3、FT4)、胰岛素、C肽等激素测定,甲状腺自身抗体(TRab、TGab、TPOab)等自身抗体测定,甲状腺摄碘功能、葡萄糖耐量试验等功能试验以及骨密度测定。


  (5)神经内科。


  1)神经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脑卒中、脑血管病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4)颅内高压、头痛病因检查及治疗。


  5)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6)癫痫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7)肌无力的筛查。


  8)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或肌肉疾病等神经变性疾病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6)血液内科。


  1)血液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缺铁性、溶血性、巨幼细胞性等常见贫血的规范化诊疗。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的规范化诊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的规范化诊疗。


  5)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组织化学分类。


  6)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常见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7)白血病的诊断。


  (7)肾内科。


  1)肾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血尿、蛋白尿的诊断及鉴别诊断。


  3)原发性肾小球肾炎的规范化诊疗。


  4)糖尿病肾病、紫癜性肾炎、高血压肾小动脉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尿酸性肾病、梗阻性肾病等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5)急性肾盂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等常见尿路感染的规范化诊疗。


  6)急、慢性肾衰的规范化诊断和内科治疗。


  7)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流等血液净化技术。


  8)肾脏经皮穿刺活检技术。


  2.外科。


  (1)普通外科。


  1)普通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常见外科急腹症的诊断与手术。


  3)肝部分切除、脾切除术。


  4)门静脉高压症断流术。


  5)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6)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全切除术。


  7)乳腺癌根治术。


  8)右/左半结肠切除术。


  9)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10)胆道镜检查及取石术。


  11)无张力疝修补术。


  (2)骨科。


  1)骨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四肢骨折内/外固定术。


  3)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


  4)脊柱结核病灶清除术。


  5)脊椎后路椎板减压、椎弓根内固定术。


  6)关节融合术。


  7)四肢血管、神经损伤修复术。


  8)髋臼骨折内固定术。


  9)关节镜手术。


  10)肢(指、趾)再植术。


  (3)神经外科。


  1)神经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颅脑损伤的手术治疗。


  3)高血压脑出血的手术治疗。


  4)脑膜瘤手术治疗。


  (4)泌尿外科。


  1)泌尿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膀胱浅表性肿瘤电切术。


  3)腹腔镜下肾囊肿去顶、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


  4)尿道狭窄手术修复。


  5)经皮肾穿刺引流、输尿管造瘘术。


  6)输尿管、肾盂、肾实质切开取石术。


  7)肾癌根治性切除术。


  8)前列腺癌根治术。


  9)输尿管镜诊疗技术。

10)男性结扎术。


  11)输精管复通术。


  (5)胸外科。


  1)胸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常见胸部创伤救治。


  3)一般心血管外伤的救治。


  4)肺叶及全肺切除术。


  5)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


  6)胸腔镜下肺大疱切除术。


  7)肺癌、食管癌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3.妇产科。


  (1)妇科。


  1)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子宫肌瘤剔除术。


  3)子宫全切术。


  4)子宫附件切除术。


  5)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规范化诊疗。


  6)闭经的规范化诊疗。


  7)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的规范化诊疗。


  8)腹腔镜诊断及附件手术。


  9)宫腔镜检查术。


  10)阴道镜检查及宫颈LEEP刀锥切。


  (2)产科。


  1)胎儿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对胎儿宫内情况监护,胎儿成熟度监测和胎盘功能监测等规范化围产保健管理。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胆汁郁积症、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量异常、多胎妊娠、产后出血、胎位异常、子宫破裂等常见妊娠及分娩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3)子痫、胎位异常等高危妊娠的规范化诊疗。


  4)产程监护和产程并发症的规范化处理。


  5)单纯剖宫产术(不包括腹膜外剖宫产)。


  6)会阴侧切、胎吸助娩、臀位助娩术、产钳术等助产技术。


  7)死胎穿颅手术。


  8)新生儿复苏技术。


  (3)计划生育科。


  1)放置和取出IUD。


  2)放置和取出皮下埋植剂。


  3)女性结扎术。


  4)输卵管复通术。


  5)终止妊娠术。


  6)其他技术服务。


  4.儿科。


  (1)儿科(含新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儿科常见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新生儿感染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4)小儿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哮喘、手足口病、急慢性肾炎、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甲亢、甲减、糖尿病、心肌炎的规范化诊疗。


  (5)小儿腹泻的规范化液体治疗。


  (6)小儿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7)小儿血尿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8)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


  (9)小儿结核病的诊断。


  5.眼科。


  (1)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眼球穿孔伤缝合术。


  (3)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4)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


  (5)周边虹膜切除术。


  (6)眼球摘除术。


  (7)鼻腔泪囊吻合术。


  (8)眼球内容物剜除术。


  6.耳鼻咽喉科。


  (1)耳鼻咽喉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上颌窦炎症根治术。


  (3)气管切开术。


  (4)听功能评估技术。


  (5)食管异物取出术。


  (6)扁桃体切除术。


  (7)鼻中隔矫正术。


  (8)鼻窦内窥镜手术。


  (9)气管异物取出术。


  7.口腔科。


  (1)口腔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根管治疗技术。


  (3)牙周病诊断及基础治疗。


  (4)骨埋伏阻生牙拔除术。


  (5)保留面神经的腮腺肿瘤切除术。


  (6)上、下颌骨骨折治疗。


  (7)铸造全冠、金属烤瓷冠及固定桥。


  (8)全瓷冠修复技术。


  (9)覆盖义齿。


  (10)全口义齿。


  (11)铸造支架可摘义齿。


  (12)X线头影测量及模型分析诊断。


  (13)儿童与成人固定矫治。


  8.皮肤科(含性传播疾病专业)。


  (1)常见皮肤病的规范化诊疗。


  (2)与皮肤病有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规范化诊疗。


  (3)性传播疾病、浅部真菌病等感染性皮肤病的规范化诊疗。


  (4)常见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


  (5)皮肤病的微波、冷冻和激光治疗。


  9.精神科。


  医院的,需开展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如医院的,需开展以下技术。


  (1)精神障碍的规范化诊疗与心理健康指导。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和住院治疗。


  (3)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安全等事件的心理援助。


  (4)开展精神障碍的躯体治疗、改良电痉挛治疗、物理治疗和心理治疗以及精神康复治疗。


  10.感染性疾病科。


  (1)霍乱、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的诊断。


  (2)急性和慢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及其合并症、重症及耐药伤寒、中*性痢疾等常见传染病的规范化诊疗。


  (3)在血吸虫病、疟疾、包虫病及其他寄生虫病流行区,开展规范化监测与治疗。


  (4)常见细菌、真菌、病*、原虫感染的规范化诊疗。


  (5)常见术后感染性疾病的预防和规范化诊疗。


  (6)肝炎后肝硬化及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7)病*性肝炎实验室开展抗HAV-IgM、HBV血清标志物、HBV-DNA定性及定量测定、抗HCV、抗HDV、抗HEV-IgM和抗HEV-IgG等检查项目。


  (8)艾滋病检测


  11.急诊医学科。


  (1)多发伤、哮喘、高血压危象、昏迷、休克、急腹症、内分泌危象、急性中*的诊断与急救。


  (2)中暑、溺水、电击、自缢的急救。


  (3)急性心肌梗塞的诊断、急诊药物溶栓治疗。


  (4)各种大出血的初步急救。


  (5)水、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的早期诊断和处理。


  (6)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氧疗、除颤、电复律、冰帽和降温毯等治疗技术。


  (7)洗胃技术的应用。


  (8)开展心电图检查、心电监测、有创和无创呼吸机通气、急诊B超诊断。


  12.麻醉科。


  (1)麻醉前评估、准备及制定麻醉实施方案。


  (2)有创和无创血压、心率、心电、血氧饱和度及体温的连续定量监测,呼末二氧化碳监测。


  (3)各种阻滞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和复合麻醉。


  (4)各专科手术的麻醉处理。


  (5)心、肺、脑复苏、除颤技术。


  (6)术后镇痛、无痛分娩、无痛诊断性检查。


  (7)气管插管、喉罩等人工气道的建立及机械通气支持。


  (8)危重、疑难病人(休克、创伤、脏器功能不全等)手术的麻醉处理。


  13.重症医学科。


  (1)监测体温、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等基本生命体征。


  (2)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动静脉置管技术,肺动脉漂浮导管和/或脉搏指示持续心输出量监测)。


  (3)呼吸功能监测。


  (4)血气分析、血糖、电解质床旁监测。


  (5)镇静与镇痛的方法与评估。


  (6)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


  (7)动脉、静脉置管技术。


  (8)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胸腹腔闭式引流术。


  (9)休克的诊断和处理。


  (10)心肺复苏、电复律、除颤技术。


  (11)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的处理。


  (12)呼吸衰竭的诊断和处理(包括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技术、建立人工气道技术)。


  (13)急性肾功能不全的鉴别诊断与处理。


  (14)急性凝血功能障碍的诊治。


  (15)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的处理。


  (16)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


  (17)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


  (18)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与处理。


  (19)多发性创伤的诊断与处理。


  (20)严重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的处理。


  (21)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的处理。


  14.康复医学科。


  (1)运动系统、神经系统一般伤病、疼痛与功能障碍的康复,各种急慢性炎症的康复。


  (2)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


  (3)康复治疗。


  1)物理治疗:耐力训练、肌力训练、关节活动度训练、步行训练、平衡训练、手法治疗、牵引疗法,高、中、低频电疗,光疗、超声波疗法、磁疗、冷热疗法、压力疗法等。


  2)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


  3)传统康复治疗:针灸、推拿(如本院中医科开展此类治疗,康复医学科可不开展)。


  15.中医科。


  (1)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规范化诊疗。


  (2)中医辨证论治准确,理法方药完整统一。


  (3)针灸、推拿、刮痧、拔罐等中医非药物疗法。


  (二)医技科室。


  下述医院应当具备,医院暂时无法开展,医院建立技术协作,通过远程医疗等手段提供服务,或者依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满足临床需求。


  1.医学检验科。


  (1)临床血液学:开展血常规、溶血、凝血、血流变等试验;血常规检查有镜检标准,复检有记录及报告。


  (2)临床体液学:开展各种体液(尿液、粪便、痰液、脑脊液、胸腹水、精液、阴道分泌液等)的物理、化学、涂片检查;尿沉渣分析仪有复检标准,复检有记录及报告。


  (3)临床化学:开展蛋白、酶类、脂类、电解质、心肌标志物、微量元素、激素、代谢产物、血气分析等检测。


  (4)临床免疫学:开展体液免疫、病原体血清学、肿瘤标志物、自身抗体、特定蛋白、生殖免疫、过敏原等检测;ELISA试验以酶标仪读数判断结果,并有至少近五年的原始记录。


  (5)临床微生物学:开展涂片、培养、鉴定、药敏等试验及耐药因子的检测;微生物鉴定要求到种,药敏试验的抗生素应及时更新并满足临床治疗和指导临床耐药性监测;细菌培养阳性率每年至少30%,有苛养菌、厌氧菌的阳性记录。


  2.医学影像科。


  (1)影像诊断。


  1)全身各部位的X线摄影(包括CR或DR)、钼靶摄影和床旁摄影及相应诊断。


  2)心、脑、血管、胆囊、胆道、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等影像学检查及诊断。


  3)全身各部位的CT检查及诊断。


  4)全身必要部位的MR检查及诊断。


  (2)超声诊断。


  1)心脏、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妇科、产科的常规二维超声检查和诊断。


  2)心脏、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妇科、产科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诊断。


  3)妇科和前列腺的腔内二维超声检查和诊断。


  4)腹腔内大血管的二维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诊断。


  5)外周血管的二维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诊断。


  6)颅外段脑血管的二维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诊断。


  7)浅表器官的常规二维及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诊断。


  8)妇科和前列腺的腔内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诊断。


  9)超声引导下的射频消融治疗技术(可由超声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开展)。


  (3)心电诊断。


  1)开展导联同步心电图、频谱心电图、高频心电图、QT离散度分析、心率变异性分析、心室晚电位、向量心电图、时间向量心电图及起搏心电图等心电图技术。


  2)动态心电图检测与诊断。


  3)动态高血压检测与诊断。


  3.病理科。


  (1)全身各部位活体组织病理检查和诊断。


  (2)全身各部位活体组织冰冻切片或石蜡快速诊断。


  (3)各种疑难疾病及特定专科疾病的诊断。


  (4)常用的特殊染色技术。


  (5)应用免疫组织化学和分子生物学技术辅助诊断。


  (6)小儿或成人的全身尸检,死亡诊断,特殊部位的尸检及诊断,猝死的病理诊断。


  4.药剂科。


  (1)调剂工作。


  1)门(急)诊药房:实行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有特殊(如伤残)病人的服务规范与服务窗口;有符合急诊救治需要的药品;设立门诊咨询窗口或咨询台,开展用药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宣教。


  2)病房药房:供应药品的种类应与收住病人的临床诊疗需要相适宜。有夜间临时医嘱取药的程序。


  3)开展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2)药品供应工作。有药品进出库验收、药品养护、药品效期、药品淘汰等的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无假药、劣药,无保健药品;能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输血科


  开展ABO血型、Rh(D)血型的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不规则血型抗体筛查、血型抗体效价检测、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


  

四、医疗服务


  (一)服务流程。


  1.医疗服务流程中各相关环节的服务接口衔接紧密。建立与急诊、急诊与病房、病房与手术室的交接流程,开通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绿色通道,保持连续性服务流程顺畅、便捷、合理。


  2.门诊推行“一站式”或其他类似服务模式;开展导医、咨询和便民服务等服务,并持续改进。


  3.提供多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建立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指定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所有专家、专科门诊及普通门诊均开展预约服务。


  4.医技科室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公开承诺服务事项,有持续改进的相关措施。


  5.门诊集中采血检验和发放检查报告单。


  6.各种检查报告单按规定及时发放。


  7.医务人员提供详细用药指导等服务,门诊、住院窗口提供咨询服务,介绍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等。


  8.各项诊断、治疗操作前应详细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取得患者配合,侵入性操作必须获得病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写的知情同意书。


  (二)服务功能。


  1.可提供价格信息、患者在本院就诊相关信息、本院门急诊诊疗流程、专家专科信息等信息的查询。


  2.设有“患者服务中心”或其他类似服务机构,开设24小时求助热线电话,能及时为患者提供信息咨询。


  3.能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特需服务。


  4.对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优先安排诊疗服务。


  5.对辖区范围内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及诊疗指南、操作规范的培训。


  6.能为辖区范围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


  7.有条件的地区,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实施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行县乡一体化管理,提升县域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五、设备设施


  (一)基本设备设施。


  1.标识标示明显,导向作用良好。


  2.门急诊能够提供轮椅、推车、拐杖、助行器、助听器、老花镜等设备设施。


  3.各服务窗口提供坐候服务,等候区配备足够的座椅;有健康宣教栏,开展图文宣传,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4.诊查室、治疗室等私密性良好;门、急诊诊查床旁有遮挡设施。


  5.每个病室有无台阶卫生间,有防止意外跌倒的安全设施。


  (二)病区基本设备。


  按需要配置治疗车、病历车、抢救车、药物振荡器、床单位消*器、监护仪等设备。


  (三)病房单元基本设备。


  供氧终端、吸引终端、输液架、呼叫器。


  (四)专科设备。


  医院专科发展及医疗服务需求,酌情配置。


  1.呼吸内科。


  肺功能仪、电子支气管镜、呼吸机(含部分无创呼吸机)、床旁监护仪。


  2.消化内科。


  电子肠镜、电子胃镜。


  3.心血管内科。


  电生理记录仪、射频消融仪、多导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心脏多普勒超声仪、呼吸机、监护仪、直立倾斜床、心脏临时起搏器、经食道心脏电生理刺激仪、运动负荷测试系统。


  4.内分泌科。


  动态血糖监测仪、快速血糖仪、胰岛素注射泵。


  5.神经内科。


  经颅多普勒仪、肌电图仪。


  6.血液内科。


  血细胞分离机、层流床。


  7.肾内科。


  双极反渗制水设备、血液透析机。


  8.普通外科。


  胆道镜系统、腹腔镜系统。


  9.骨科。


  关节镜、C型臂X光机、手术显微镜。


  10.神经外科。


  控温毯、颅内压监护仪、空气压力泵(防血栓)、电动或气动开颅系统、床旁呼吸机、输液泵、注射泵、床旁监护仪。


  11.泌尿外科。


  钬激光、输尿管镜、腹腔镜系统、尿流率、前列腺电切系统、膀胱镜。


  12.胸外科。


  胸腔镜、ACT测定仪、变温箱、制冰机、呼吸机。


  13.妇科。


  腹腔镜、宫腔镜、阴道镜、Leep刀、PK刀。


  14.产科。


  胎儿中央监护系统、超声多普勒脐血流分析仪、新生儿复苏抢救台。


  15.儿科。


  新生儿*疸治疗箱、监护仪、氧驱雾化治疗仪、微量泵、婴儿保温箱。


  16.眼科。


  综合验光仪、超声乳化仪、眼压计、视野仪、直接眼底镜、角膜曲率仪、眼科A/B超、手术显微镜。


  17.耳鼻咽喉科。


  纯音测听仪、声导抗仪、鼻窦镜、电子鼻咽喉镜、鼻用刨削钻、食道镜。


  18.口腔科。


  综合牙科治疗椅、口腔牙片机。


  19.皮肤科。


  紫外线治疗仪、CO2激光治疗仪、电离子治疗仪。


  20.急诊医学科。


  贮气式防*面具、洗胃机、心电除颤仪、呼吸机、监护仪。


  21.麻醉科。


  电动手术床与监护仪、麻醉机数量相匹配,具备呼气末CO2监测功能的麻醉机、手术无影灯、电刀、双极电凝、快速高压锅(消*)、视频喉镜、除颤仪、呼吸机、血气分析仪、纤维支气管镜、快速低温灭菌系统(腔镜手术必备)、肿瘤微创消融治疗设备。


  22.重症医学科。


  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除颤仪、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便携式监护仪;功能架、微量注射泵(2通道)、防褥疮床垫、不间断电力系统(UPS)、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控温仪、简易呼吸器、肠内营养输注泵,氧气接口、压缩空气接口、负压吸引接口。


  23.康复医学科。


  肌力训练设备、电动起立床、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直流电治疗设备、低/中/高频电治疗设备、光疗设备、超声波治疗设备、传导热治疗设备、牵引治疗设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设备、语言治疗/吞咽治疗设备、针灸/推拿/中药熏蒸等中医康复设备、临床常用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24.中医科。脉枕、针具、灸具、罐具。


  25.医学检验科。


  血凝仪、电解质分析仪、基因扩增仪、血流变仪、糖化血红蛋白仪、特种蛋白分析仪、血培养仪、尿中有形成分分析系统、细菌/药敏鉴定仪、电泳分析仪、流式细胞仪、血球分析仪(五分类)、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酶免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气分析仪、急诊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生物安全柜。


  26.医学影像科。


  计算机X线摄影系统(CR)或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床旁X光机、计算机X线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彩色B超(心脏)、彩色B超(腹部、血管)、动态心电图机、心电图机、脑电图仪、肌电图仪。

 27.病理科。


  快速冰冻切片机、病理石蜡切片机、自动组织包埋机、自动组织脱水处理机、免疫组化仪、光学显微镜。


  28.输血科。


  储血专用冰箱、专用低温冰箱、试剂冰箱、标本冰箱、血小板保存箱、解冻箱、血型血清学离心箱、标本离心机、恒温水浴箱、显微镜、专用取血箱。


  29.消*供应中心。


  环氧乙烷灭菌器、超声清洗机、封口机、制水设备、高压水枪、高压气枪、干燥柜、10万级层流净化、双门互锁柜、高压蒸汽灭菌器、全自动清洗机、生物监测仪。


  

六、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医疗质量管理领导机构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


  2.医疗、院感、药事、护理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


  3.院科两级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评估和监测,实施医疗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4.临床科室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会诊、值班和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手术安全核查、手术分级管理、危急值报告、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二)医疗安全风险管理不断加强。


  1.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了医疗风险防范机制,有医疗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主管部门,并充分发挥作用。


  2.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预警制度,定期分析医疗安全风险,并及时向临床科室进行了反馈。


  3.患者安全目标得到细化、落实,责任到人。


  4.其他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七、信息化建设


  (一)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信息管理组织。


  1.有院级信息化领导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医院总体发展规划中有信息化中期、长期建设目标,并有年度计划。


  3.有承担信息管理(信息安全)职能和技术支持的科室或部门。


  4.医院管理人员、医医院信息系统,信息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医学信息技术。


  (二)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1.信息系统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二级以上水平。


  2.信息系统对有关医疗质量、安全、费用的主要管理、控制指标有过程控制与干预功能。


  3.电子病历系统。


  (1)建有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电子病历系统。


  (2)有环节质量、终末质量控制系统。


  (3)权限控制严格,系统安全稳定。


  4.落实并执行信息安全保护建设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强化数据访问控制,建立安全防护、系统互联共享和个人隐私保护等制度。


  5.电子病历数据标准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相关标准要求,实现上联下通,并与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医院医生工作站能够通过授权调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支持与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双向转诊。


  (三)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


  1.具有远程教育能力。


  2.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支持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等服务。


  (四)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1.信息技医院信息化建设需要。


  2.信息管理(信息安全)岗位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


  3.每年组织1次以上的全院信息化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注:因文件总字数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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